應急通風是為了防止生產設備發生意外事故或故障時,生產車間可能突然釋放出大量有害氣體或爆炸性氣體,造成更大的人員或財產損失而設置的排氣系統。屋頂通風器在應急通風中的應用是保證安全生產和工人生命安全的必要措施。
屋頂通風器應急排風風量應根據工藝設計提供的數據計算確定。當工藝設計不能提供相關計算數據時,應以每小時不小于房間總容積的8次換氣次數來確定。應急通風應由常用的屋頂通風器和應急通風通風系統完成,但發生事故時必須提供足夠的排風量。
緊急通風的屋頂通風器應在室內外方便操作的位置安裝開關,以便在緊急情況下立即投入運行。事故排氣的進氣口應位于有害氣體或爆炸性危險物質排放可能更大的地方。事故排氣口不應設置在人們經常停留或經過的地方,應高出更高建筑的房屋油漆20m以內3m以上。當與機械送風系統進風口的水平距離小于20m時,應高出進風口6m以上。